天津和平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X-F05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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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年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HX-F***)成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一、项目编号:ML****-HX-F***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年派遣服务项目三、成交信息第*包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金额(万元)评审得分******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号***.******.***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第*包 :排序供应商名称评审报价(万元)评审得分**********.******.***冠龙(天津)*********.******.************.******.***天津滨海新*********.******.***四、主要标的信息第*包 :类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类派遣服务根据****年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实际需求,需通过人员劳务派遣的方式,为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提供企业审核、产品信息审核、公告及采购文件整理、企业关系整理、通知、数据等工作整理汇总,三方协议审核,采购落地执行,监测数据汇总等工作,同时做好系统培训答疑、现场业务咨询、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会议服务等辅助性服务,共需派遣人员**名。供应商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派遣人员的劳动所有权属于供应商;派遣人员的劳动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只负责对派遣人员的使用,与派遣人员无任何聘用合同关系。签订合同之日起*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由供应商办理其退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同时供应商派遣其他专业人员接替其岗位工作。五、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张宏,郭宇 采购人代表:王梦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海惠电 话:***-********十、附件采购文件:ML****-HX-F*******.pdf《中小企业声明函》:F***.jpg****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