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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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冀语函〔****〕*号)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三、赛事组织 本届赛事由教务处和学校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主办,校团委、校工会和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承办。参赛者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官方号、视频号、微信小程序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讲解大赛和篆刻大赛,参赛者可直接登录全国大赛官网(网址:https://***.******.***),自行报名参赛。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查看赛事通知及相关信息、报名参赛、上传作品、下载证书。(讲解大赛初赛网络报名与测评时间截至*月**日**:**;篆刻大赛作品提交时间截至*月**日**:**)。 诵读大赛和书写大赛,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选拔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参赛者需登录全国大赛官网(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网址:https://***.******.***)参加测评(时间截至*月**日**:**)。诵读大赛参赛者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诵读常识测评,书法大赛参赛者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书法常识测评。测评可多次进行,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测评成绩不计入比赛成绩),**分以上为测评合格,合格者方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对象与分组 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师生。 赛事分组: (一)“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 分为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和教师组(含附属中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共*个组别。可个人参赛,也可*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不得跨组参赛。 参赛选手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诵读作品各*个。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为该作品的指导教师。多个作品获奖的同一指导老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 大赛设硬笔、软笔和粉笔三个类别。其中硬笔、软笔分设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和教师组(含附属中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个组别,粉笔只设教师组(含附属中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参赛选手每人限报*件作品,限报*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为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所有参赛纸质作品不予退还,学校将对参赛作品公开展示。 五、参赛要求 诵读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书写大赛作品要求见附件*。 参赛者需将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及测评成绩截图,在同一邮件中分别以独立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作品名称-学院或单位名称)发至邮箱。 学生作品发至:****** 教师作品发至:****** 报送时间截止至*月**日**时。 需注意,所有参赛纸质作品不予退还。请正确、规范填写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院等信息(单位或学院名称须用全称)。作品确认上报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六、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诵读大赛和书写大赛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项;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选拔赛。大赛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 七、联系方式 校工会联系人:赵延亭 联系电话:(****)******** 校团委联系人:安梦帆联系电话:(****)******** 总联系人:郑莉 联系电话:***********教务处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校团委 校工会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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