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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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委托,对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人: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三、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六、投标有效期:为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七、答疑会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十三、投标开始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六、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八、采购内容:街路P**LED单红电子显示屏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首付**%,设备安装结束,系统运行稳定并通过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余款*%一年后**天内付清。二十一、交货期:制作及配件采购、安装,总工程期为**天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二十四、售后服务:*、投标供应商具有常用整体LED显示屏硬件库存,配有整体LED显示屏、硬件、网络、安全等全系统的维护人员,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及售后服务专用车辆。 *、投标供应商负责人员本地免费技术培训; *、终身保修维护及技术支持,保修期一年内免费更换部件,**小时电话支持。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元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市普阳街****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魏子奇 电话:********张鹏翔 电话:********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负责人:张伟光联系电话:****-********,***********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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