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监察局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及在线监察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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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监察局的委托,现就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及在线监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第**号二、采购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及在线监察系统三、采购内容 :系统软件四、供应商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下午*:**-*:**(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七、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整。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质、证书等在谈判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十、投标保证金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年**月*日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行号:************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联系电话:****—*******传 真:****—*******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