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汽车城地块城市综合体项目(暂名)概念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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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宁波汽车城地块城市综合体项目(暂名)概念设计顾问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对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国际顶级建筑师事务所进行招标******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项目概况:地块位置:宁波市海曙区环城南路以北,新典路以南,通达路以东,泗洲塘河以西,距客运中心***米;净用地面积:******㎡(***.**亩)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限高:***米;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用地;项目定位:建成海曙区西南部以商务、居住、休闲为一体的城市经济副中心,有地标性顶级写字楼,甲级*A写字楼及金融中心,以商业品牌、特色餐饮、休闲服务渗透于写字楼、酒店及住宅客户群,并******运营管理,提升区域商务服务品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时起至【**** 】年【**】月【*】日【**】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北京市东三环中路**号中基新东方写字楼C座****室】,领取招标文件:(*) 意向投标人经连续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六、意向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时,具体时间及投标要求参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授权执行机构:******】地 址:【北京市东三环中路**号中基新东方写字楼C座****室】联系人:【李先生、董小姐】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