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RAG13-014关于超声诊断系统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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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融安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受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超声诊断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超声诊断系统采购二、项目编号:RAG**-***三、项目简要说明: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超声诊断系统采购套* 四、 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号*栋*楼评标室*、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孙晋南*、评标委员会成员:钟立新、区绮文、吴泽勇、韦志勋六、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昆泽******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秀灵路**号北楼二楼***、***房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柒仟元整七、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八、联系事项:*、采购人:融安县长安镇卫生院 联系人: 韦院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柳州市潭中中路*号*栋*******柳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源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九、公告说明:*、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点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监督管理部门:融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