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脑电传感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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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脑电传感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C-****-*** 二、项目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脑电传感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河****** 投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南蒲区健康产业园创业园B*-**号 中标单价金额:**.**元/套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名称:一次性使用脑电传感器 品牌:南京宁创 型号:各规格型号 中标单价:**.**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和凤、张远玲、高燕、裴小兵、张兴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省优******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西侧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优******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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