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锦江镇天宫村3组土地预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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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锦江镇天宫村*组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征收土地范围 锦江镇天宫村*组,合计*.****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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