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年龙游县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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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本细则适用于龙游县流通领域儿童用品产品的抽样检验。二、抽样方法及注意事项*、抽样方法及地点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数量见表*。表*抽取样品数量序号产品品种抽样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儿童玩具*个*个*个*婴儿纸尿裤依据包装数量不同,满足检验和复检,以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抽样*包*包*包*奶嘴*个*个*个*奶瓶*个*个*个具体抽样数量以满足实验情况可适当增减。*、注意事项:(*)样品应经被抽样销售者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现场抽样时,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样品抽取、运输和贮存时,避免受到撞击、曝晒、雨淋、抛摔和重压,远离热源、臭氧环境和化学腐蚀环境。(*)本次监督抽查,检验样品以购买方式抽取。三、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检验依据:GB ****.*-****《玩具安全 第*部分 基本规范》 GB ****.*-****《玩具安全 第*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玩具安全 第*部分:易燃性能》 GB ****.*-****《玩具安全 第*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电玩具的安全》GB *****-****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纸尿裤 第*部分:婴儿纸尿裤》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判定依据:《****年龙游县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标准检测项目明细*儿童玩具GB ****.*-****GB ****.*-****GB ****.*-****GB ****.*-****GB *****-****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跌落测试、大型玩具的倾倒测试、扭力测试、拉力测试、压力测试挠曲测试)、材料、小零件、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边缘、尖端、突出部件、金属丝和杆件、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绳索和弹性绳、折叠机构、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弹簧、弹射玩具、水上玩具、热源玩具、液体填充玩具、磁体和磁性部件、易燃性能、可迁移最大限量要求*婴儿纸尿裤GB/T *****.*-****GB *****-****偏差(长、宽、条质量)、渗透性能(滑渗透、回渗透、渗漏量)、pH、交货水分、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奶瓶、奶嘴GB ****.*-****GB ****.*-****GB ****.*-****GB ****.*-****GB ****.*-****GB ****.**-****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挥发性物质;铅(Pb)、镉(Cd);铅(Pb)、镉(Cd);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砷(As)、镉(Cd)、铅(Pb)、铬(Cr)、镍(Ni);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判定原则(一)判定总则*.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二)单项质量判定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三)综合质量判定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反之,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四、检验结果报送承检单位应按任务下达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检验结果,并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规定进行文书寄送。五、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 (有需要时)、抽样人员、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回检测。监督抽查结束之后样品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样品处置”规定报送任务下达部门进行处置。六、异议处理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第五章“异议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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