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2024年度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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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及评定标准,我局对我市道路客运驾驶员****年从业评价等级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企业或个人对被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所属企业注册地辖区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辖区管理局汇总辖区企业意见并注明本单位意见后报市公共交通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 附件:****年度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结果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