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鄢国土告[201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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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鄢国土告[****]**号)鄢国土告[****]**号 ****-**-**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鄢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YC-**-**#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翠柳路西侧金瑞大道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绿化率(%): 大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现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该两宗地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报名资格须征得鄢陵县“三化”办公室确认:电话***********宗地编号: YC-**-**#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翠柳路西侧金瑞大道南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绿化率(%): 大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三通一平(净地)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该两宗地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报名资格须征得鄢陵县“三化”办公室确认:电话***********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鄢陵县国土局五楼地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鄢陵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地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鄢陵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Y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Y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未达到底价时,出让活动终止,土地不成交。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交纳及违法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纪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竞买人应提交所交纳的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金的保证书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年*月*日起执行)要求,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交纳出让价款**%的首付款,同时按约定及时交纳配建保障性住房划拨土地价款、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已签订合同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余款或不交纳配建保障性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和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费用的,终止合同,必须收回土地。*、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并由土地供后监管部门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县国土资源局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并作相应的信誉记录。*、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号)规定,实行履约保证金交付制度。土地成交后,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保证协议,按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成交价款亿元以下的部分按**%的比例缴纳,超出亿元部分按*%的比例缴纳。*、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文件规定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否则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本次出让两宗土地均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报名资格须征得鄢陵县“三化”办公室确认:郭广田,电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住宅用地,容积率均大于*,均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宗地竞买时,竞买人除充分考虑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款外,还要考虑须另行交纳保障性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和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宗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元/平方米)。竞买成功后,受让人须将出让土地成交价款缴纳至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划拨土地价款和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款缴纳至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在县财政局设立的专户。凭出让金票据、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款缴纳票据,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保障性住房达到入住标准的总造价为宗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凭缴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款票据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县住建局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度,向受让人分期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拨付除土地受让人交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其余保障性住房建设费用;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将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给受让人。**、YC—**—**#宗地临海棠路该地块西南角规划建公厕面积**平方米,以上为取得该宗地的附加条件。**、以上两宗地均采用有底价增价出让,价高者得的原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鄢陵金地地产交易中心联 系 人:白合江、刘亚明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鄢陵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许昌银行鄢陵分行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