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临海新能源汽车科创产业园(一期)幕墙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重新公示)[临建招备[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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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招标人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决定书》(****年*月**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复评。经评标委员会复评,结果公告如下:******在本项目投标时提供了虚假的业绩证明材料,违法了招标文件《临海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它应否决投标的情形”条款,******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根据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发)[****]**号文件第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款“出现中标候选人无效情形,不再进行替补”等规定,中标候选人名额不再替补,其余四家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