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关于变更何炎明、何权明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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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为粤(****)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的集体划拨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祥胜街*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何炎明、何权明,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农村宅基地,无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建筑面积不能超过***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首层高度不得超过*.*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附件下载:关于变更何炎明、何权明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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