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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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GNAHHWCS****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号研发楼****中标(成交)金额:贰拾贰万玖仟捌佰捌拾柒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急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收费金额:*.*万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号北辰旭辉中心*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金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 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号北辰旭辉中心*楼 (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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