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革命文物维修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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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革命文物维修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编号:CDZX-********
二、项目名称: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革命文物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办事处正阳门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革命文物维修工程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为:对皖东北抗日根据地旧址-伤兵医院、张爱萍将军抗战时期休息室等进行维修。维修需按照已审定维修方案进行。 工程施工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石相村。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日历天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号楼**层 ,联系方式:李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宿州市淮河东路
联系方式: 李股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广场*号楼**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