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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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Z**-***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金汇商务中心E座****室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拟采购封闭式消防四轮电动巡逻车、春秋备勤服、备勤大衣、消防员夏季备勤服、长袖体能训练服、作训鞋、强光手电、应急电源、手投式灭火器、便携式森林灭火水泵、高压森林水带、语音电子警察、便携式油锯、全景移动式照明系统、专业款森林防火望远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验收。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肖学宝(组长)、程凯林、吴重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禹会区分局 地 址:肖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号金融中心大厦A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主任(采购人代表)、洪刚(采购代理机构)、王国豪(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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