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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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鑫鑫炉渣综合利用扩建项目龙岩市连城县莒溪镇璧洲村南山下流水桔山场壁洲路***号龙岩市******龙******利用现有仓库和空地进行建设,封闭厂房内设置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和环保工程等,其他部分工程依托现有。对现有回转窑产生的炉渣(水淬渣)通过湿法球磨、磁选、压滤、烘干等工艺进行加工,年综合利用炉渣约*万吨,产品为铁精粉和尾泥渣。*. 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理。*.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回转窑炉渣以及尾矿渣堆放、装卸工段和分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厂房封闭、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应规范收集至暂存间,回用于厂内机械设备润滑;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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