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5年4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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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序号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内蒙古包钢******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包头市昆都仑区包钢厂区仓储中心废钢区域内******项目主要实施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剪切打包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并在现有转炉栈桥厂房内布置火切工位,新建一套除尘系统,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处理***万吨废钢。*.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火切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号)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分类分区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或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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