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二期)_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5-1792)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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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补充公告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二期)勘察设计”于****年*月**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项目信息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对本项目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为以下内容:序号条款号原文现文*招标公告第*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家,其中勘察单位不得超过*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家,若联合体成员中有多家设计单位的,需明确一家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家,其中勘察单位不得超过*家,设计单位不得超过*家,若联合体成员中有多家设计单位的,需明确一家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二、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已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新的投标登记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投标登记资料,未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登记。
特此公告。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日期:****年*月**日附件:补充公告盖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