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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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RMYYyyhck*******二、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件;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气瓶充装许可证;(*)具备以下经营许可“紧急救援服务”“特种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喷涂加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质量体系认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件*:大庆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供应商承诺函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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