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锦辉新能源平单轴支架跟踪驱动系统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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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JZY-****-CGGL-***二、项目名称:锦辉新能源平单轴支架跟踪驱动系统改造项目三、开标时间:****年*月**日四、招标方式:询比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如下:*.天*******.天津******七、公告期限
本公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外环南路石城*#楼*楼,联系人:莱工,联系电话:****-*******。
八、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