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西病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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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CGF-BBSYSBQ-*******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西病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长春都市豪庭北楼 A 座 *** 室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西病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工期:**日历天施工范围: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西病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谈判文件、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经理:胡善化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兵(业主评委)、郭振强、关莹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七、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栋****。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项目单位: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蚌埠市禹会区东海大道****号联系人:鲁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志成******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栋****联系方式: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