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喀什市路灯所2025年4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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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喀什市路灯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 喀什市路灯智慧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需求名称:喀什市路灯智慧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意向采购需求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①设备更新:****杆中华灯提升改造:更换部分中华灯上装为*叉LED上装或更换上装*+*灯具为*W定制LED模组、新增智能****组*叉下照灯组;②其他灯具改造:升级老旧*****杆LED灯具光源,**W以上灯具加装灯具控制器;③智慧系统建设:部署物联网终端设备。建立城市照明智慧管理平台及大数据分析系统(含单灯控制、能耗监测、故障预警模块)。预留智慧城市如环卫、停车等管理端口;④负责上述灯具改造、智慧平台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包含电缆、配电箱、变压器等)及城管局管理范围内城市公园、天桥、通道等公共场地的灯箱、亮化灯具等合同期内的运维管养。⑤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节能减排指导精神,进一步提高市城区照明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照明环境,逐步推动智慧路灯建设全面开展,拟通过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模式,开展喀什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服务项目,拟定托管期为十年。需满足的要求:需满足的要求:对喀什市路灯进行优化改造,落实规整统一路灯管理模式,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推动形成城市照明托管运维的“城市照明管家”运作模式。 ****.****** ****年**月 拟定托管期为十年,托管服务费****万元/年(包含电费、维保费、通信费、二级保护测评费、密评费等)分为投资改造及托管服务两个部分,******进行投资改造(改造金额约****万元,企业自筹)并托管服务。政府支付提供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费(用能基准)由托管范围内的灯具及其他市政用电设施电费及维护费合计组成。投******自筹,其收益从路灯节能中产出。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喀什市路灯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意向公示.pdf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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