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招标公告: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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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招标编号:HZZFCG-****-****、项目名称: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期)。*、招标内容:杭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期),主要内容:通过信息化方式整合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需求,组织企业与服务机构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备案、资源共享;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服务过程,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动态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和考核,扶持一批素质高、服务好、诚信好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机构;通过开发投资融资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人才服务,法律维权服务,创优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科技应用服务等,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营销和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信息支撑系统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规范服务流程,形成长效的服务机制。平台建设是从各城市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服务对接的实际需求和信息化管理实际应用的出发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系统平台,遵照商务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城市平台)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完成服务平台网站的建设、商贸流通企业业务流程的建设以及评价体系的建设。实现系统的架构设计,完成系统数据库设计和网络设计。完善综合业务数据中心;完成中心系统平台建设;完成服务网站的功能接口开发;完成移动客户端应用软件的开发。同时完成系统的硬件支撑平台和通信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与各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和咨询投诉受理两套工作机制。具体包括:系统设计、开发、实施、运行维护以及相应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三年****小时免费设备保修和软、硬件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号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楼)。**、开标时间与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楼)。**、项目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曹琼瑶,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联系人:王永清,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沈志宏,联系电话:********。**、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吴卫民;联系电话:********。窗口咨询电话:****-********。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