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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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的委托,对“佛山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佛山中欧城镇化合作示范区项目项目编号:****-****FSD*AA**项目概况:详见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二、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三、拟定采购供应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事业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采购人单位名称:佛******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相关附件下载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e**e*****b********c***dc**e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