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万安县政府-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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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万安县万安中大道吉安市万安生态环境局邮编:******序号项目名称文号批复文件*吉安市乔集光电科技万安县户外太阳能灯铁工艺灯饰家居用品项目万环评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