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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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七号地块示范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DFCGZ*****/代理编号:JG****-**-****),现针对本项目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本项目为EPC项目,但未见初设图纸,未见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请提供,以便投标人明确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
答复:本项目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见概算明细,请提供。
答复:本项目无概算明细。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文件中的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编制。
答复:投标人应根据对现场的踏勘情况(如有)、评标办法相关评审因素及发包人要求编制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
*、项目施工方案不超过**页,**页是否包含封面及附图附表?
答复:包含。
*、水泥筒仓清理方案页数及格式是否有要求?
答复:格式参照项目施工方案相关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是否需在系统上完成认证程序,还是仅需将相关缴纳成功的证明材料附在pdf版投标文件中一同上传即可。
答复:需在系统上完成认证程序,需将相关缴纳成功的证明材料附在pdf版投标文件中一同上传。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表中,涉及的服务类型除工程招标外,是否还需要涵盖服务招标?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完成后多长周期支付是否能明确?
答复:合同签订完成且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后**日内。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回复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招标人:合肥皖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长丰县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北楼九楼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招标代理: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罗杰
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