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浔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项目的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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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现就南浔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投标人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意见递交时间:****年*月**日*、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箱*、意见接收机构:******(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号凯欣名座*楼***室)*、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联系邮箱:*********@qq.com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四、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号凯欣名座*楼***室),外地可电子邮件或邮寄送达,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所送文件资料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年*月**日*******-*****-***-采购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