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景观道排项目剩余工程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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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TZX-****-CG-*** 二、项目名称: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景观道排项目剩余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罗埠街道***号*幢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贰佰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景观道排项目剩余工程单一来源 施工范围: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宏宇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编号:皖************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静波,孙智,彭可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座**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景观道排项目剩余工程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亳州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楼**层 联系方式:***********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tzgg/info_**.aspx?item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