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5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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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福**********吨节能电机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配套深加工项目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福******福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项目采用钕铁硼磁石、重稀土粉、隔离粉、防锈液、磷化液、水性涂料、脱漆剂等原辅材料,经印刷或喷涂、扩散处理、时效处理、磨削、研磨、蓝化、磷化、喷涂、检验等工艺,年产稀土永磁材料****t。*、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应分质分流,并分别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汇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强化废气收集设施,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外排;各类废气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分类处理,处理后均通过不低于**m高排放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最大新增COD:*.***t/a,NH*-N:*.***t/a,氮氧化物为*.***t/a,非甲烷总烃为*.***t/a。*、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完善应急设施,配置应急装备、物资,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按有关规范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物质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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