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关于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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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张晓美电话:****-*******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楼***室序号中文名称备注*行政相对人名称泸******行政相对人代码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ACDJ**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赵文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泸市环龙马潭建函〔****〕**号许可类别普通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泸市环龙马潭建函〔****〕**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泸******:你公司报送的《泸州众远新型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空港大道二段航安路,采用真空气雾化技术制备金属粉体材料。主要内容为建设铝基合金材料(*条)、钛基合金材料(**条)、铁基合金材料(*条)、镍基合金材料(*条)、钴基合金材料(*条)等生产线**条,以及办公、储运、公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基合金材料***吨、钛基合金材料****吨、铁基合金材料(不锈钢)****吨、镍基合金材料***吨、钴基合金材料***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位于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尾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除尘及绿化,不外排。(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管理要求。铝基合金材料、铁基合金材料(不锈钢)、镍基合金材料及钴基合金材料生产线熔化、雾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均由设备自带密闭集气装置收集,经各生产线布置的“二级旋风+袋式除尘”(共**套)处理后,分别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钛基合金材料生产线感应炉熔化、雾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由设备自带密闭集气装置收集,经“二级旋风+滤筒除尘+惰性气体收回装置”(共*套)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废气外排;筛分、混料过程密闭生产。(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废炉衬材料、废坩埚、废包装铁皮桶以及铝基、钛基、铁基(不锈钢)合金材料生产线产生的******资源化利用;食堂隔油池油泥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及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液压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初期雨水池沉渣、场地清洁灰尘以及镍基、钴基合金材料生产线产生废布袋、炉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生产车间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池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防腐、防漏措施,防止各类污染和隐患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各项环保设备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报告表》核定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吨/年、镍及其化合物*.****吨/年、铬及其化合物*.****吨/年。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六、项目建设中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将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七、请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长期)许可机关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泸州市龙马潭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K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