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9日拟作出的四川省泸县马溪河石桥镇马溪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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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四川省泸县马溪河石桥镇马溪段防洪治理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四川省泸县马溪河石桥镇马溪段防洪治理工程泸州市泸县石桥镇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由堤防工程、护岸工程和河道规整工程组成。河道规整工程总长*.**km;护岸工程总长*.**km,其中左岸长*.**km,右岸长*.*km;堤防工程总长*.**km,其中左岸长*.**km,右岸长*.*km。(*)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临时堆土场渗滤液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所有废水严禁外排。(*)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四川省施工场地排放标准》《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等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淤泥晾晒设置围挡,做好防雨、防风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 (*)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利用的经收集后,转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河道规整淤泥在临时堆料场经晾晒处理含水率低于**%后转运至附近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经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噪声排放达标且不扰民。 (*)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点、化粪池、搅拌机清洗水池、洗车废水沉淀池、洗车槽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避开雨季,选择枯水期采取围堰施工,做好施工导流及围堰排水工作,保护鱼类资源;开挖表土用于回填、绿化覆土等综合利用;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区域,竣工后恢复占地植被;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平整土地,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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