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智能庭审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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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智能庭审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QS-****-****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智能庭审系统租赁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云飞路**号天源迪科*号楼*-*层中标(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智能庭审系统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人拟租用智能庭审语音识别设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次,合同一年一签。。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安徽******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休宁路与仰光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人:陈主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米百商杰座**栋*****.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工、陈工电 ?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