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坝后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三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
坝后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三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依据《拍卖法》、《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资〔****〕**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经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我公司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cn/linyi/),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坝后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三年期承包经营权,整体拍租,起拍价为(评估值)*****元/年,竞买保证金*万元。
*、发包资产情况:该鱼池位于唐村水库大坝工程坝后距坝脚约 ** 米处,面积约 ** 亩;看管房约***㎡;土地荒滩地上附属物、构筑物资产以实际现状为准。承包费一年一交。其他详见合同样本(拍租成交后,经营权合同条款不可更改)。
*、瑕疵声明:以上资产以现状进行拍租,瑕疵不做任何担保,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资产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签订合同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竞买人一定要对本次拍卖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预估本次拍卖资产的实际情况。拍卖资产的公告情况或评估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因国家法律法规、环保、河湖长制、水利建设项目及其它工作需要,影响乙方经营使用造成损失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己知悉并接受这一潜在的重大风险,拍卖人、委托人已经充分提醒并明确告知竞买人这一潜在风险。本项目为风险项目,买受人不得因此向拍卖人或委托人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因买受人未进行风险预测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风险提示: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按照规定交清全部款项后**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以及合同承包的具体起止日期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买受人必须服从。
合同签订完毕后,即视为委托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了买受人,因其他当事人阻挠或影响买受人承包经营时,买受人应当自行与该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者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追偿。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会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买受人应当放弃因此类情形对拍卖人、委托人的一切诉权;并不得因以上原因为由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
*、风险提示:本次拍卖,如因技术、设备故障等因素,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拍卖会有中止、终止情形发生时,拍卖人有权中止、终止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因竞买人个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竞买人未提前办理注册手续,或账号保管不善,或未按照规定办理竞买资格审核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或竞买人个人网络等原因)不能正常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为维护良好的竞价秩序,确保承包项目诚信经营、有序开展,竞买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竞买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本******报名。
*.竞买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竞买资格审核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网络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ca证书,并按照要求上传提交以下报名资格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还应当上传单位指定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并注明联系电话;(*)竞买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年*月**日**时**分前(建议提前*小时)提交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因报名截止时间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一致,而竞买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以后才能交纳竞买保证金,因此提醒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尽量提前提交报名申请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完成竞买保证金交纳;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保证金交纳: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确保在****年*月**日**时**分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同时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按时到账后报名成功。
说明: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相同,汇款人汇款账户必须与网上注册登记账户一致,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能到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网络竞价:
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交易平台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六、款项支付: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结清以下全部款项:
*.向委托人结清第一年期的全部拍卖成交价款,该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说明:该成交价款只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没有其他发票或票据。
*.向委托人结清*万元(大写:伍万元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款项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该合同履约保证金只开具有关收据。
*.******交纳拍卖佣金(交纳定额拍卖佣金为****元,大写:叁仟元整),溢价部分不再额外收取拍卖佣金,由拍卖公司开具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户名:******;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高新区支行)。
*.买受人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系统退回(请买受人充分注意该条款,并准备充足的资金)。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本场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交易系统自动退还。
*.买受人如不能按期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其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按照《拍卖法》第**条及本场拍卖会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
买受人按期结清以上全部款项后,凭我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联系委托方,并按照下列合同样本内容及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如期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具体签订日期、起止日期,及拍卖标的的交接日期以委托人实际通知为准,承包合同样本内容以公告样本为准),相关事项依据该合同办理。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中的《竞拍须知》、《合同样本》内容是本拍卖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拍卖人已经提醒竞买人详细阅读。买受人按期结清全部款项后,应当按照合同样本内容与委托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单方面提出修改承包合同内容或对拍卖项目提出异议,并以此为借口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签订承包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在拍卖会竞拍开始前,拍卖人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修正或补充拍卖资料,修正或补充的拍卖资料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次拍卖,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以前,全程在网上办理有关竞拍手续,所有拍卖文件均公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附《竞拍须知》、《承包合同》样本。
九、展示时间、展示地点:
以上资产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请自行实地查看,联系电话:*****************
****年*月*日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
坝后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承包经营权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鱼池、土地荒滩绿色健康发展。经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位于唐村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坝后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经营权进行发包。经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对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承包经营权公开拍卖,乙方中标承包,并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权位置及范围
位置:该鱼池位于唐村水库大坝工程坝后距坝脚约 ** 米处,面积约 ** 亩;看管房约***㎡;土地荒滩地上附属物、构筑物资产以实际现状为准。
四至为:北至电站尾水渠、南至排污池、东至 五孔闸导流墙、西至 坝脚排水体。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费用缴纳
*.承包经营期限为 *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乙方承包甲方资产的价格为:每年: 元(大写: 整),乙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日内(工作日)足额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一年期)。剩余承包费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足额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即第二年、第三年承包费)。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伍万元整),该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拍卖成交次日起*日内(工作日)足额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由甲方在***日内不计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甲方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甲方在***日内不计息返还。
四、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自签订合同 **** 年 月 日起将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保证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因国家法律法规、环保、河湖长制、水利建设项目及其它工作需要,影响乙方经营使用造成损失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支持,需终止合同时,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同意,甲方按月退还乙方剩余承包期限内的承包费,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甲方在确保满足抗旱灌溉,居民饮用水、企业供水,生态补水,水资源调度等功能任务的前提下,据实对鱼池经营使用提供水源保障。
五、乙方权利义务
*.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经营使用权。
*.承包期间,因经营使用需要,乙方需搭建临时设施时须提报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向属地镇街或者有关部门报批、经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搭建使用,未经批准、不符合相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的临时设施乙方须自行拆除,搭建的临时设施因政府管理或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拆除时,乙方应当拆除,甲方不因此承担产生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乙方应协助甲方保护水库有关工程设施;损坏水库工程,应负责恢复原貌并给予经济赔偿。
*.禁止事项
(*)禁止乙方新建生产经营使用有关设施,不得危害大坝工程安全。
(*)严禁乙方在承包鱼池范围内从事旅游、餐饮等其他与鱼池养殖无关的活动。
(*)严禁乙方使用看管房进行餐饮等形式的对外经营事项。
*.乙方所承包土地(荒滩)只得用于栽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成材树木。
*.乙方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食品安全、卫生及防疫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有关实施细则;乙方必须服从渔业、环保、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应急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负责。
*.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水产品、料物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所捕捞的水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置,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产品及料物进行检验检测,并对抽检结果负责。
*.乙方自行处置因天气、病害、疫情等原因造成病死鱼类,做无害化处理,严禁污染周边环境。承包鱼池、土地荒滩范围内环境卫生,由乙方自费及时清理。
*.乙方要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管理。乙方应杜绝引起治安、刑事等案件发生的情形;与乙方有关的民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乙方是鱼池经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资,制定并落实鱼池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及费用。
**.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有关工作;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时,乙方必须在甲方确定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确保鱼池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将承包标的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方,并不得以平邑县唐村水库管理中心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承包经营权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留置、保证等行为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发包,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间接等方式侵害甲方利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在承包期内甲方收取的承包费不再退还,且甲方不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债权债务及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责任安全事故和风险责任等,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
*.乙方承包期间,因其违约或涉诉、涉访等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付款、垫付款、差旅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七、合同期满
在本合同到期满前**日( ****年 月 日),乙方必须完成捕捞、处置所养殖的鱼类,并及时处置乙方经营使用的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自建的房屋、输变电设备、树木、农作物等设施由乙方自行清除。属于甲方的资产(鱼池、荒滩、看管房等,也包括乙方自行修建的路面、水井、排水等不可移动的资产)乙方必须无偿交付给甲方。乙方经营使用期间,无论对本合同所涉资产曾经有过任何投资、改造,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合同期满之日,乙方未捕捞所养殖的鱼类、未处置的经营使用的捕捞设备、设施、网具、日常用具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处置权。
八、特别说明
*.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鱼池、土地荒滩、看管房管理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承包标的现有的由上一轮承包人自建的设施由乙方与上一轮承包人自行协商处置,与甲方无关。
*. 承包期间,乙方自行支配承包所产生的各种收益,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九、特别承诺
承包期间,乙方雇佣的工作人员与甲方没有任何的劳动、劳务关系。乙方与其所雇人员下列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调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履约保证金: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工亡)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十、违约责任
*.因法律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瑕疵声明:本合同资产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甲方对拍卖资产经营使用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乙方在竞拍前已经对该资产进行了详细的勘察和充分的风险预估,本合同资产在移交时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等瑕疵情况均以本合同签订之日的资产现状为准,乙方不得因瑕疵问题或风险问题向甲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风险提示:本合同签订完毕后,即视为甲方已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了乙方,因其他第三方当事人(含原经营使用户)阻挠或影响乙方经营使用时,乙方应当自行与该第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或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追偿。甲方不会因此(即:其他第三方当事人阻挠或影响买受人经营使用)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应当放弃因此类情形对甲方的一切诉权;乙方不得因以上原因为由拒绝按期交纳全部款项。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和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用向乙方承担任何费用和补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十一、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