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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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NMCX**Z-****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代理:内******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成交公告,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由于该公司自愿放弃中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设备名称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元) 学生公寓床等 ****** ******备注 评审小组成员 专家名单 宁国强 侯元俊 采购人代表 程志宏 监督人员 赛音庆格勒 *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提出质疑。如对内******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 、质疑及投诉电话: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内******: ****-******* *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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