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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采购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标包划分:一包。 简要技术及参数说明: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卫生、会务服务、房屋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中央空调维护、消防管理、电梯维护、秩序维护等办公区及内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与维护管理工作。 物业费用范围:人员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电梯维保费、消防维保费、中央空调维保费、燃气费、消杀费等。 物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在预算可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原价原标准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年*月与北******签署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号*号楼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平方米,用于刑侦支队日常办公使用,本项目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该楼宇产权单位为******,************为该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 (*)法律法规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时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以及第二条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该条例适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仅能有一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管理服务稳定:海淀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于****年搬入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号*号楼办公,一直由******************负责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 (*)产权归属明确:北京市海淀区闵庄南路**号*号楼产权单位为******,北京四******、北******、******均为******控股子公司,四公司层级间的产权管理关系,为单一来源采购提供了合理性。 基于以上理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选择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物业服务采购,以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闵庄南路**号院*号楼 三、公示期限 ****-**-**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孙警官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海淀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号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刑侦支队物业.pdf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刑侦支队物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