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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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JSZC-******-JZCG-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院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地下建筑面积为****.**㎡。由一号楼(地上**层)、二号楼(地上*层)和地下车库构成,一号楼为一所综合性医院,设计***张床位;二号楼是疾控行政办公楼。新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作预防接种门诊部。提供以上项目的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详见招投标文件售价:*.**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扬州市邗江区妇幼保健院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号联系人:夏良兵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号恒通AI科创大厦三楼联系人:程经术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经术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