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铭仕不锈钢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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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文件链接*******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迁建项目店口镇解放路*********厂区*#厂******项目投资**万元,项目拟在厂区*#厂房西北侧检测室内配置*台HS-XYD-***型X射******自生产的不锈钢管材进行无损检测。/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主要污染因子 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 (*)辐射剂量率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探伤装置在最大工况运行时,探伤铅房四侧墙体、顶部及底部外各关注点处辐射剂量率均不大于*.*μ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中“屏蔽体外**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μSv/h的要求”。 (*)个人剂量影响预测结论 经剂量估算,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与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要求(职业人员≤*.*mSv/a、公众成员≤*.**mSv/a),也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中“剂量限值”要求(职业人员≤**mSv/a、公众成员≤*.*mSv/a)。 (*)“三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及放射性固废产生。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自带的探伤铅房未设置专用通风口,探伤铅房内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经过铅房两侧进出料口可将气体排放至开放车间内完成通风换气,对环境影响较小。详见环评附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迁建项目(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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