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兴义市桔丰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金州大道)(丰都段)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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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兴义市桔丰大道道路建设工程(金州大道)(丰都段)监理招标招 标 人:兴义市******监督人员: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重庆******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玉峰报 价:监理服务费下浮**%工 期:***日历天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李锐报 价:监理服务费下浮**%工 期:***日历天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曦报 价:监理服务费下浮**%工 期:***日历天公 示 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电话:****-*******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