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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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行政区划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公告类型征求意见公告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到 ****-**-** **:**采 购 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包个数*各包采购内容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工艺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或污水治理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或地税)。 *、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见附件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号 联 系 人:向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其它内容****年**月*日至**月**日**:**时为本次竞争性谈判资质条件和招标项目征求意见公示期。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和资质条件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或不明晰的内容,并进行说明,在征求意见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或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则视同认可本招标项目和资质条件;逾期提出澄清或质疑要求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