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北分中心) 南京集成电路培训基地一期局部及二期装饰改造工程13、16号楼等剩余楼栋装饰改造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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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 南京集成电路培训基地一期局部及二期装饰改造工程**、**号楼等剩余楼栋装饰改造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JBFJ*******-**SGGH 项目名称: 南京集成电路培训基地一期局部及二期装饰改造工程**、**号楼等剩余楼栋装饰改造工程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条和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的其他材料,均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年**月-****年**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 地址: 镇南河路***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号南苑大厦**楼 联系人: 袁工 联系人: 沈佳玲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