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A3302810380022085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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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项目代码:****-******-**-**-******招标人:名称:ff**********b**********b*****abc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冶山路***号(自主申报)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号三立时代广场A座**层联系人:毛熊滨联系人:浙江******电话:****-********电话:***********标段(包)名称:经济开发区电子材料产业园综合配套开发项目-园四路(园一路-园三路)、园一路(园二路-园三路)、园三路(园一路-园五路)道路新建工程标段(包)编号:A**********************澄清、修改对象: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内容要点: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款“资信评分业绩: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修正为“?资信评分业绩:投标人可选择以下(*)或(*)业绩证明资料提供:” (*)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交工日期)、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的,申请人应视情况提供施工合同、审计报告、竣工验收资料作为补充。 (*)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四项资料确认(如实际完成项目的造价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为准),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一平台。 *.关于竣工资料的提交规定:投标人不能提供质量监督报告的,可用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代替,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关于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复印件均只需复印封面、协议书、专用条款。 (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延迟至****年*月**日**时**分。异议截止时间延迟至****年*月**日**时**分。澄清与修改截止时间延迟至****年*月**日**时**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迟至****年*月**日**时**分。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年**月**日行政监督机构:余姚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电话:****-********信息来源: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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