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抗旱设备采购[KWCZ2J2013091(重)]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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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抗旱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WCZ*J*******(重)]的政府采购质疑书,我们于****年**月********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一、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我公司均已按规定发售了盖章的纸质采购文件。二、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第*条对样品的要求为“竞标人提交竞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样品:喷滴灌设备(喷头一个),否则竞标无效”。所有竞标人竞标时均提交了样品,经谈判小组评审,没有竞标人因未提交样品而作无效竞标处理。三、本项目第一轮谈判中,******因竞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无效,******作二次报价。四、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其他要求”第*条要求地级市设有分支机构及售后服务维修站,是为了保证抗旱设备能及时投入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的方便快捷。采购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项同时规定“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竞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竞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至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竞标人对采购文件均无任何异议,我公司也未收到有关采购文件要求澄清或修改的任何书面材料。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特此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