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五河县淮畔嘉苑小区车棚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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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五河县头铺镇冯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五河县淮畔嘉苑小区车棚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人代表:刘空;联系方式:***********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伟勃智能******
(*)投标报价为*******.**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罗济维、苏************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为*******.**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张晶、皖************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为*******.**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李翠、皖************
(*)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被否决的单位和原因:(*)安徽******响应函大写金额超过控制价形式评审不通过;(*)******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响应函大写金额超过控制价形式评审不通过;(*)安******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资格评审不通过;(*)******无企业资质证书资格评审不通过;(*)******响应文件清单报价“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金额为零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项目责任人:章工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五河县头铺镇冯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