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寒松路 19、21、23、25号(社区经营用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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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寒松路**、**、**、**号(社区经营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Z-CQJY(****)-***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出租范围: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寒松路**、**、**、**号房屋,出租面积约为***.**㎡,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出租房屋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第一年租金总价最低限价:******元/年; (*)出租期限:*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信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web/home)”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标书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年**月**日**时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收款人:****** 开户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号:****************** (*)未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文件(公告)所述与本公告内容不符处或相关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鄞州银行) 账号:*******************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传真:****-********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YZ-CQJY(****)-***),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惠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惠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web/home)、******网站(***.******.***)”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应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号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大厦**楼 联系人:李佩岭、李弘凯、刘霞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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