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滁州市卫校巷19号(明悦园)办公用房二楼房屋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公示信息滁州市卫校巷**号(明悦园)办公用房二楼房屋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zlycq******-*** 安徽******受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滁州市卫校巷**号(明悦园)办公用房二楼房屋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张贤 成交价: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年(*****.**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第一年租金×(*+*%);第三年租金=第二年租金×(*+*%); 三年总价:伍万柒仟壹佰壹拾玖元捌角叁分(*****.**元)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学茹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联系人:杨庆永、彭蕾、戈静联系电话:***********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特此公告招租单位: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琅琊街道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安徽******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