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5年5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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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洛宇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紫阳路***号*栋******龙******租******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封闭厂房内设置前处理脱脂区、预处理喷淋区、喷粉区、原料成品堆放区、办公区和环保工程等。对外购金属件通过脱脂、喷淋后,再分别经过水洗、酸洗、表调、静电喷粉、电热烘干及固化等工艺进行处理,年表面处理金属家具、环保设备配件、电控箱等金属件***万件。*. 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前处理脱脂工段、预处理喷淋工段和废气喷淋工段废水循环使用,各工段定期更换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设施处理后,通过浇灌系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前处理酸洗工段废气与喷淋处理后固化工段废气分别收集后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喷粉粉尘经脉冲式滤筒处理后通过喷粉房和车间封闭措施控制在车间内;脱脂处理后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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