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关于2025年5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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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环评科)通讯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滨河大道玫乡路统办楼**楼****室序号审批文号批复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单位报告类型环评批复*兰永环审〔****〕*******-*-*永登县康视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永******永登县城关镇******报告表永登县康视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兰环永审〔****〕***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关于永登县康视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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