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市资交土拍[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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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市资交土拍[****]*号)广市资交土拍[****]*号 ****年**月**日经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官盛新区GS**—**—*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广安市广安区方坪大道与广华大道交汇处东侧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号**幢B栋)*楼交易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该宗土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供地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二)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第三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由竞得人依法承担责任。 (三)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市建局〔****〕***号)相关规定,该宗土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第二期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全部缴清。其中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转作该宗土地的定金,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划转,土地出让收入统一缴入市本级金库,广安区分享部分通过人民银行调库办理。 (四)该宗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可按不高于出让价款缴纳比例进行土地移交,地块移交范围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容积率、土地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完成剩余土地移交。若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则需缴清当期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后,再进行土地移交。 (五)该宗土地建设项目自首次交地之日起*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该宗土地按规范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其他规划建设条件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广区自然资规条〔****〕**号)执行。 (七)该宗土地需配建*处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厕,公厕应沿街设置,并结合其他建筑设置便捷明显的独立出入口,独立设置的公厕与相邻建筑之间应有不小于*米宽绿化隔离带,**小时开放。 (八)该宗土地结建地下空间(车位、商业)按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进行确权登记。该宗土地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要求,按照“应建必建”原则,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防护等级、审批程序等具体事宜,由受让人与属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接。属于地下人防工程的,应明确其平时用途、具体位置、面积和归属,该部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九)该宗土地竞得人在项目建设现场必须按要求悬挂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由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监管落实。 (十)该宗土地需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用地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对应设计降雨量为**.*mm,具体设计参数、审批程序由受让人与属地海绵城市主管部门对接。该宗土地需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要求。 (十一)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即视为竞得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二)该宗土地的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广安区财政承担。 (十三)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安理工学院(暂定名)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委办〔****〕*号)要求,该宗土地商业部分须在****年*月底前建成投用,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落实。 (十四)该宗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非法转让。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二段***号 联系 人:刘华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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