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灵璧县体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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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体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受灵******的委托,对灵璧县体育中心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N****-**-****)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金额:******.**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灵******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 系 人:王工、汤工 电 话:***********、***********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